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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历史人物勤廉事迹 李天馥:清廉自守
发布时间:2020-07-20 浏览: 0

李天馥(1635年-1699年),字湘北,号容斋,河南永城人,清初文臣,曾任户、吏、刑、工、兵等五部尚书,后拜武英殿大学士,深受康熙器重。


康熙二十年(1681年),李天馥任户部左侍郎。甫一上任,官员纷纷上门送“苞苴”(送礼),皆被李天馥严词拒绝,曰:“吾一日在部,汝曹无望兹事之行也。”吓得众人脸色大变,皆缩手相戒。户部任职五年间,李天馥行如其言,拒绝一切馈赠贿赂,不徇私情,并公正公平考核官吏政绩,致使户部清廉之风渐起。后擢吏部尚书,位列六部尚书之首,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。李天馥砥砺清节,目不眩于五色之惑,并以激浊扬清为己任,大力整顿吏治,驱逐黠吏,奖掖后进,吏部风气为之一清。


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李天馥任工部尚书。一日,康熙召河道总督靳辅、直隶巡抚于成龙入京面奏治理黄河之事宜,二人各执一词。皇上令九卿详议,李天馥奏曰:“下河当开,重堤宜停止修筑。”康熙从之。康熙三十一年(1692年)十月,为官多年、政绩卓著的李天馥升为武英殿大学士,参理朝政,辅佐朝廷。康熙三十二年(1693年),以母忧回籍,上御书“贞松”二字赐之,又赐格言一幅并亲自为其送行。康熙感慨说:“李天馥侍朕三十年,未尝有失。三年易过。此官不必补人。”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,李天馥病逝,谥号“文定”。


李天馥一生处世清廉、为官正直、鞠躬尽瘁、履职勤慎,有合肥包公第二之称。其博闻约取,究心经世之学,凡有所见解,悉陈无隐,深受康熙倚重。为官三十余年,职务虽不断变换,但一身正气始终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