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律|维权|协调|服务

您当前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公众服务 > 自律合规 > 唱好三部曲 人生不失迷
唱好三部曲 人生不失迷
发布时间:2021-12-08 浏览: 0

常言说得好:天上不会掉馅饼。


可有些人自以为聪明,偏偏不信这个邪。他们以为老天会眷顾、运气会光顾、同类会照顾。于是便“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”,最后成为虎的美餐,也为人们的饭后谈资的提供了笑料,令人扼腕。


邮储银行“小邮说法系之赌博篇”就有一则案例:某银行客户经理小李在健身房偶遇一个小青年,教他在手机上安装“app”游戏,打麻将赢钱。几次“甜头”下来,小李上了隐,晚上睡觉想的都是打麻将。为了能够“赢大钱”,体验赢大钱的快感,小李走向了麻将桌。几次小赢后,便是大输,从几千元到上万元,从筹钱到贷款,最后买车、买房。雪上加霜的是:小李因“涉赌”被单位给开除了。


这个案例中小李的“不幸”是天不眷顾,还是单位的无情?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又有哪些呢?


一部曲:合规教育打底色

大家都知道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,如:学校的校规、工厂的厂规、医院的院规、军队的军纪、铁路法、航空法等等,没有这些规矩,偌大一个国家岂不乱套?而银行这一特殊行业的规矩更是林林总总,因为银行的产品是“钱”,只要是个正常人,没有人嫌钱多。而银行的钱来自居民、来自企业、来自国家,确保这些资产的安全、增值是银行经营管理者的法定责任。这“法”则是经营好一家银行的“牛耳”,专治“野”、“蛮”和各种不符合规矩的行为。所以,学法、懂法、守法不仅是银行及其员工的“保命符”,更是对客户、对国家负责,不可等闲视之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、《贷款通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都是为敢以身试法者“定制”的“紧箍咒”,是银行员工的心灵烙印,有欲念就痛不欲生。在银行员工的入职教育和在职教育中,应该将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条文同时施教,把依法、合规经营当作员工成长的“康庄大道”,而不应该把依法合规和经营发展对立起来,要么这个、要么那个。要教育员工企业的长远发展靠的是合规文化、而不是急功近利的“投机巧取”。有合规底色的员工,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,都能身正不怕影子歪、半夜不怕鬼敲门,洒脱地活在人世间。


二部曲:合规检查常体检

再健康的人,也会生病,看病、吃药、动手术再平常不过。个别讳病忌医者,无非是顾忌得病的病因,吃了不该吃的、喝了不该喝的,实属难言之隐。而银行的合规检查与患者就医有很大的不同,患者讳病忌医是个人的事,而银行的合规检查却不能不检查、拒绝检查,这是法定的事。《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》、《商业银行法》、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19版)》都详细列明了检查的职责、内容和频次。没有“免检”的机构和个人,那怕这个员工再优秀、这个机构发展管理再好,只要业务延伸到哪,就必须检查到哪,做到“无盲区、全覆盖”。有极少数员工把合规检查看作是“鸡蛋里头挑骨头”,故意找茬给人过不去。表面上看是发牢骚,实质上是心里有“鬼”。若是鸡蛋里挑出了骨头,那就不是骨头,一定是骨刺,时刻会让银行疼痛难忍的骨刺。柜员、支行长、理财经理、信贷员等手里有“权”、“钱”的高风险岗位,一个念头就可能出轨作案,专责部门、专职人员盯的就是这些岗位人员,查的就是蛛丝马迹,对那些有主观故意的重大违规行为人员实施处罚、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猛药治疴目、刮骨疗毒,防患于未然。


三部曲:警示教育长震慑

作为社会的一个团体,尤其是经营现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,不仅要防范社会上不法人员一夜暴富的觊觎,还要内防员工一时的“鬼迷心窍”,于是,同行业案例的警示教育就成了银行业十分有效的教育手段,即所谓的前车之辙,后车之师。


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的,但,究其原因是必然的。就如本文中的“小李”,突破制度约束,以“赌”为快,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。我想,“小李”肯定也接受过“警示教育”,为什么就没有敬畏呢?除了“小李”自身因素外,机构的教育机制发挥了多少作用?在发现其“工作状态很不好,业务老出差”时,采取停职、换岗等措施,是否可以挽救他呢?有名人说:世界上后悔的是想做而没有做过的事,况且,对这种“关注”类人员,是必须采取措施的。


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在于“过筛子”、触灵魂,应当体现在类似岗位的自查自纠,机构的复查,自查自暴问题者从轻处理,复查发现问题的从重处理,而不是照本宣科式的读文件、激动时的“发脾气”。一份影响员工职级晋升的党纪、政纪处理,上追两级的责任追究,对身边人的触动不是一般的大,而是当头棒喝。

相信思维正常的员工、中层、支行长,面对时不时的震慑会猛然清醒的。

        

来源: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  黄柏成